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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浙江奉化、上海虹口相繼發生塌樓事件後,住建部發通知要求各地儘快對老樓危樓開展安全排查。據初步統計,北京全市共有800餘棟簡易住宅樓達到危房標準,這些樓房大多建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,設計壽命原本只有20年,目前處於超期服役狀態。雖然政府部門早就制定了騰退拆除計劃,但因難以談妥安置補償協議,很多危樓的騰退拆除工作難以順利開展。
  老樓危樓應該如何妥善處置?據有關部門介紹,如果對這些老舊簡易樓進行原地加固改造,每平米的造價高達1萬元到1.5萬元,加固工期長、周轉費用高,加固的價值很低。除極個別能夠反映時代特色的公社大樓,能夠以建築遺產的身份予以原地加固和保護,其他絕大多數老樓危樓都將面臨被拆除的命運。
  拆除重建老樓舊樓,補償安置問題就成了一個主要的衝突源。以北京為例,政府對簡易樓居民的安置原則是就地安置、異地安置與貨幣補償相結合,鼓勵異地安置。但老舊的簡易樓基本都位於中心城區,安置對接房大多在五環外,住房條件雖不錯,但醫療、教育等條件肯定不如原居住地,這讓很多人都不滿意。
  排除危樓隱患是政府的分內之事,民眾為安置補償據理力爭也在情理之中,難道這個結將無法打開?要解開這個結,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住在危樓中的民眾,或許都不應該僅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,而更應該多一些大局意識、長遠意識。
  對政府來說,那些蘊藏著巨大隱患的舊樓危樓,一旦發生與奉化塌樓事故類似的事件,最終難免會升級為一場公共危機。既然如此,政府部門要化解危樓困局,就不能只考慮成本問題,而應儘量以合理的補償方案勸導民眾有序撤離,唯有如此才能體現政府的責任意識和公共情懷。
  住在危樓中的民眾是這個困局的另一主體,要避免舊樓危樓騰退改造工作成為死結,也需要這些人的積極配合。現實中,有許多人都守著一棟破舊的房子,希望能熬到拆遷時獲得一筆巨款。這種渴望一夜暴富的心態,雖然可以理解,但顯然並不值得鼓勵。因此,希望那些“釘子戶”們,別以公共安危“敲詐”政府。
  當然,北京今日遭遇的危樓困局,其實在全國各地基本上大同小異。這個由於歷史原因所致爛攤子,啟示我們的城市管理者:如果不想在未來面對更多新的危樓困局,今天在建築質量監管和城市規劃方面,就應該吸取教訓,將每一個環節的工作都做到位,不要埋下隱患。畢竟,對現在負責,實質上也是對未來負責。
  摘編自新華社5月12日電文/周潛之  (原標題:危樓騰退不能因拆遷難受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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